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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March 4, 2009

<<圣经是神的默示>> (第二章)

圣经的组成证明是神的话

※四十几位作者,经过一千六百年之久所写成
旧约有三十九卷,新约有二十七卷。作者有君王如大卫,有政治家如但以理,有祭司如以斯拉,有哲士如摩西,有法律家保罗,也有牧羊人如阿摩斯,又有税吏马太,也有渔夫彼得、约情、见解、风俗、习惯,则然不同。他们写作的地点,更是各在一处。试问若不是有神在引导和操纵,这本圣经得以完成麽;假若有一本医书,也是六十六卷,也是有历代四十余位专业药师,经过一千六百年作成,内容包括各种医疗法。若将此书订成全部,然后照书医治病人,请问对医务上能合理麽?能有效麽?

※圣经的组成有一个奇迹
圣经每个字皆可用七除得尽。而且每卷也可以用七除得尽;就算全部圣经,每个字母合起加起来所得之数目,也可用七除尽。大卫、摩西、保罗等人,不过是神的代笔人。列如以赛亚自己也承认说,[主耶稣和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..叫我传好信息。] 彼得也说,[豫言从来没有处于人意的,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。]

※圣经写实的一面也可为证据
圣经记载犹太人很多可耻可悲的罪恶,比如说谎,狡诈,偷盗,奸淫,甚至敬拜偶像等等。若非真神引导他们,定叫他们如此写出,他们绝不肯将这些丑事,记在他们的历史上;正如我们不愿把家族中的丑事,写在家谱里一样。

※律法的美好完备来看
古今中外各国的法律,没有比圣经中所记的律法在完备在美好的了。你看十条诫命是如何的简明、精深、广博!哪一个国家的法律会定恨人与贪心为最呢?美国律法经过专家,开了无数次的会议,编了十年之久,可算今世代中,最美好之律法了。但与圣经比较,则相差甚远,因为他们现在还是常常修改。

※神这样感动人替祂写圣经
并不是人受到诅咒,或进入昏迷状态中写的,乃如神的签记员一样,是神藉着圣灵感动他们,使他们灵中听见神的话,然后像学生默书的情形,写出来。圣经里记载:有一次祭司长和法力赛人聚集,商议怎样处置耶稣;这时大祭司该亚法忽而言不由衷的说,[你们不知道甚么。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,免得通国灭亡,就是你们的益处。]他这话并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神使他豫言耶稣将要替神的百姓受死。十二门徒之首的彼得,在他的书信中曾指出圣经:没有随私意解说的,因为不是出于人意的,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。圣经自己说,[一点一画都不能废去,]也不能[加添]或[删去],否则神不赐福,却要刑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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